如果说服务员为了美丽而不穿裤子,还说的过去
2012年1月31日,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宣布“女性可以在巴黎穿长裤,这不算违法行为。”这个消息让许多人都难以置信,巴黎可谓是世人心目中的自由和时尚之都,居然还用长裤禁令来约束女性。
在法国的封建传统观念中,由于女性被视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妻子服饰的不灵活、不实用性可体现女性的孱弱美及对丈夫的依赖性,因此,灵活而实用的裤装便成为男性的标志,女性穿着裤装则是社会所不能接受的。
弹古筝的朝鲜女演员
1799年11月,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八天后,巴黎警察局长便签署法令,禁止女性在巴黎穿长裤。如果有人不想遵循规定,必须持医生证明向警局提出申请,否则就可能被监禁。这一条在现代人看来如同笑话一般的法令由此诞生,成为维护男性权利的手段之一。
“长裤禁令”生效后的一百多年里,因违反禁令而被送上法庭的女性不在少数。1892年,这一条文略有松动,规定女性在骑马时可以穿裤子,1909年,又规定了女性骑单车时可以穿长裤。
文艺女兵也没穿裤子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