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 伦晓璇
中国网直播9月8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相关内容实录: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意见》中提出在城乡建设中要把历史文化保护放在首要位置,能否谈一下我们要如何进行保护?谢谢。
苏蕴山:
您提到的是我们文件要求的一个核心内容,大家知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主要矛盾、形势要求都发生了变化。传统的保护工作思路也必须进行调整,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守住保护底线,还要加强活化利用。如何做好保护工作,《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一,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形象地讲,三句话:一是找出来,就是把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出来。二是纳进来,要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纳入到保护清单当中,划定各类保护对象的范围,明确提出保护要求。三是亮出来,要把纳入到保护清单的历史文化资源及时进行认定、公布、建档、挂牌。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第一时间将鼓浪屿上的老房子进行了挂牌保护,这才有了我们后来的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应该说,总书记在厦门的工作为我们做了很好的示范。
第二,不要随意拆除破坏。在城乡建设当中,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同时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此外,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老树、老地名,这些也都承载着深厚的城市文化的记忆,也不能随意破坏、更改。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确实不得不拆除的,要认真做好评估论证。同时,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慎重拆除。
第三,要求推进活化利用。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将其用起来、活起来。一是要用开放的思维,加大历史文化遗产的开放力度,更好服务于公众。二是要加大历史建筑,包括工业遗产的改造利用力度,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必要的设施这些方式来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需要。三是要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的作用,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
第四,要求融入城乡建设。大家知道,城市、乡村,包括城乡的建筑,既是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保护传承和城乡建设是不可分割的。所以,一是要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妥善处理好新老城的关系,既要合理疏解老城过重的负担,更要保护好老城的肌理和风貌。二是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以及建筑、城市雕塑的设计引导,保护好传统的文化基因,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三是要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推动老街区、老建筑的修复改造。四是在乡村建设当中,要保护利用好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助力乡村振兴。
第五,要大力弘扬历史文化。要通过一系列的保护利用举措,让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当中,让我们的城市和乡村处处显文化、见历史,让老百姓在生活当中能够触摸到历史,感悟到文化魅力,不断增强文化自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