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1日从山东省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今年,“文旅兴市”战略再次写入聊城市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在新阶段为聊城文博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聊城考古工作也站在了新起点上。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聊城市委主要负责人先后就文物工作作出批示18次,强调对文物保护工作要高度重视、不遗余力。在3月15日召开的全市文物工作会议上,聊城市委书记孙爱军明确指出:要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工程需要建设单位事先报请考古调查、勘探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报请考古调查、勘探。”
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崔翔介绍,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不仅是上级的硬性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聊城市再造流程,创新“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初衷就是让项目早开工、早投建,减少投资者的时间和资金占用成本。但实践中发现,由于项目主体在拿地后需要申请考古勘探,对手续办理和建筑施工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去年以来,全市新开工占地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达到262个,进行考古勘探报批的项目只有33个,而全市只有刚成立的一支考古工作队,10个编制仅到位3人,因力量不足,导致有的项目进展迟缓或违规建设。
面对困难,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不等不靠,积极作为,首先是在人才方面做文章。文物考古人才是指掌握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文物保护、历史研究等知识,从事文物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近年来,聊城考古力量相对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缺乏一支植根当地、服务地方的考古人才队伍。2021年9月,为进一步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城市建设协同发展,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力度,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批复同意设立聊城市考古工作队,核增事业编制10名,目前已启动人员招录工作。
除了“强内力、练内功”外,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还“借东风、引外力”,利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在开展“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对口帮扶地方考古专业机构”的有利时机,积极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等相关省直单位联系接洽,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统筹协调人员、物资、设备,争取各项支持,为全市考古工作开局破题打下良好基础。
崔翔表示,考古调查、勘探作为地下文物保护的第一环节,承担着寻找发现文物遗迹的重要职责。今年,聊城市经济发展势头强劲,需要开工的大型建设工程数量很多,考古勘探的任务也很重。万事开头难,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将把压力变动力,发挥考古人严谨求实、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不空谈、不抱怨,把工作落到一个“干”字上。
据了解,聊城市考古工作队着手开展的第一个项目是东昌府区新生巷片区棚改勘探项目,勘探面积约1.7万平方米。该片区域一度被认为是运河“越河”河道遗址,通过此次勘探证实此说有误。
完成第一个项目后,3月15日,聊城市考古工作队马不停蹄投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岳城市广场建设项目的勘探工作中去。该项目勘探面积初步测量为两万多平方米,通过勘探已发现墓葬1座。
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江涛介绍,尽管聊城市考古工作刚刚起步,却展现了全市考古工作者坚韧的工作态度、坚定的学术志向、顽强的工作作风。相信随着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系列工作的完成,众多历史遗迹将得到更妥善的保护,进一步丰富聊城市的历史内涵,延伸聊城市历史轴线,同时也为促进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考古工作者的贡献。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将继续密切配合,拿出具体的实施流程,尽快实现基本建设用地“净地”出让、拿地即开工,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将“先考古、后出让”落到实处。
目前,聊城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900多处,馆藏文物近9万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