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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承认统考院校的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汇总播音专业

历史趣闻     2023-7-29     点评:20举报

1.长春光华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专业:除吉林省其他省(市)承认省统考、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 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山东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武汉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安徽、河南、陕西、辽宁、山东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安徽、陕西、山东

表演类(服装表演):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黑龙江、广西

广播电视编导: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录取原则: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东、河北、广东、内蒙古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在校考成绩达到学校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其他省份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3.西安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安徽、山东、河南、陕西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街舞):安徽、山东、陕西

舞蹈学:河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提档线,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4.西安翻译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河北、内蒙古、江苏、广东表演:除河北、江西、山东、广东

戏剧影视文学:除河北、江苏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除河北、内蒙古、江西、山东、广东

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多媒体方向):除江西、山东、

广东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交互方向):除江西空中乘务(专科):除河北、山东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提档线,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5.大连艺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本科: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专科: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雕刻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动画

录取原则: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 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700元

6.宁夏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师范):河北、山西、山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

舞蹈表演:河北、山西、山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

播音主持与艺术:河北、山西、辽宁、山东、四川、甘肃、黑龙江

美术学(师范):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四川、甘肃、宁夏、福建、河南、陕西

环境设计: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视觉传达设计: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录取原则: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待定。

7.吉林动画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摄影:(除北京、山西、江苏、广东、陕西、吉林、天津河北、安徽、重庆、贵州、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海南、广西、青海)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北京、吉林、江苏、宁夏、新疆、内蒙古

戏剧影视导演:除北京、山西、江苏、广东、吉林、宁夏、新疆、黑龙江、海南、广西、青海)

戏剧影视文学:(除北京、山西、江苏、吉林、宁夏、新疆、海南、广西、青海)

录音艺术:(除北京、江苏、吉林、宁夏、新疆、青海)

影视摄影与制作:(除北京、山西、江苏、广东、吉林、贵州、宁夏、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海南、广西、青海)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x0.4 专业课成绩x0.6综合成绩排名录取;表演专业(含下设方向)高考文化课过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所有下设方向共用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统一排序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8.河北外国语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设计学: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山东省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环境设计:河北省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我校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牵头的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和业成绩均达到山东省相应批次、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9.苏州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安徽、上海、山东、河北

录取原则:

(1)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非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10.西安工程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 [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11.北京体育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舞蹈)、舞蹈表演(编创实验班)、舞蹈表演(霹雳舞)、舞蹈表演(冰上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赛事解说)

录取原则:

依据分省计划数,考生须为《北京体育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名单及分省计划》中合格生源(已在我校招生官网公布),方能报考我校该专业(同时具备生源所在省份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无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不作要求);

在该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我校该专业的培养方向及规格,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当年生源所在地文史类或理工类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具体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12.昆明城市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除陕西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舞蹈学:除江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认可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除河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江苏、广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摄影:除河北、天津、江西、江苏、广东、山西、安徽、陕西、黑龙江、辽宁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表演:除河北、天津、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陕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其余省份认可统考或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按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生源不足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生源仍旧不足,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800元

13.云南艺术学院文化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录音艺术、美术学(师范类)、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考和联考的,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照考生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按照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600元

14.廊坊师范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如果没有统一的专业测试,则我校指定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较高者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成绩较高者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15.西安外国语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陕西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若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执行非平行志愿,则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16.深圳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重庆、广东、湖南、黑龙江、福建、四川、浙江、湖北、安徽

录取原则:

1)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艺术相关专业: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位)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艺术统考(联考)专业和校考艺术专业:符合录取政策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17.南京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安徽、浙江、山东舞蹈学:安徽、浙江、山东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18.宜春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 除湖南、 河北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以下原则录取(具体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精神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19.三亚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除河北、广东、吉林)

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

1)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20.武昌理工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湖北、浙江、安徽、河南、贵州

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北、江西、山东、黑龙江、陕西、贵州

广播电视编导:湖北、江西、河南、贵州、云南、广西辽宁(认可文化成绩)

影视摄影与制作:浙江、河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

舞蹈学:湖北、山东、河南、四川、广西

音乐学:湖北、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贵州、新疆

录取原则:

1)组织校考的专业,文化过线,按专业合格成绩排序录取;

2)未组织校考的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800元

21.黄冈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表演(戏剧方向)、表演(戏曲方向)、舞蹈表演、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

2)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综合分计算和考生投档按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3)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4)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22.沈阳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

录取原则:

1)辽宁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3)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 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

3 1 2模式省份:

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注: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3.长江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涉及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对未设置联考的专业,我校认可其他同类本科高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4.江苏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湖南、辽宁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专业成绩x60% 文化成绩*40%)x2,具体招生专业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以最终官方公布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480元

25.广州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粤语)、舞蹈学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广东省舞蹈学专业考生外)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按所在省投档原则投档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 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6.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湖北、浙江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湖北、河北

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北、浙江、福建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湖北、浙江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或我校划定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3)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27.上海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广东、河北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校考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其录取方法为: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参照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8.长春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29.齐齐哈尔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学(师范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键盘)、音乐表演(器乐)、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30.湘南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按综合分排序拟录,综合分按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计算。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学分学费3000元/年、专业学费5000元/年。

31.辽宁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

录取原则:

我校2021年在各省(自治区)均不设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录取使用的专业课成绩为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使用的文化课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考控制分数线,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2.北京城市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到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部分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个别省份承认并使用省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校考(专业加试) 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无单科成绩要求。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情况下, 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 (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800元

33.中原工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

录取原则:

考生须在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情况下,依高考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规则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 文化课成绩*40%。

注:若本规则与各省级招办(考试院)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34.渤海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校级联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校级联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级联考成绩。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5.汉口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1)汉口学院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的省份考生须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2)非艺术类校考的艺术专业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承认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3)省级统考未涉及专业汉口学院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的,承认同类高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联考成绩。

4)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36.辽宁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7.赣南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3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音乐

表演(声乐):河北、黑龙江、湖南、广东音乐表演(钢琴):广东

音乐表演(音乐国际传播):河北、湖南、广东

舞蹈表演:江西、湖南、广东

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江苏、山东、湖南、广东

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9.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浙江、河南、甘肃、安徽

摄影:浙江、安徽

电影学(电影导演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书法学、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专业方向,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

学校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专业方向,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9800元

40.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云南、安徽、山西、江西、福建、广西、湖南、湖北、贵州、重庆

播音与主持艺术:云南、安徽、山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南、陕西、重庆、辽宁、黑龙江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41.浙江工业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浙江、黑龙江、安徽、湖南、江西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浙江、安徽、山东、江苏、湖南、河北

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考生若省统考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x60% 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x40%。若所在招生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则按照招生省份所在批次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

若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42.宝鸡文理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山东、江西、湖南、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舞蹈学: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南、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美术学: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江西、山东、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设计学类: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江西、山东、湖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南、贵州、陕西、甘肃

广播电视编导:河北、山西、江苏、江西、山东、湖南、贵州、陕西、甘肃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省外各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含校际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出现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43.四川音乐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

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省份 、 专业及计划数安排,以我校 1 2021 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600元

44.沈阳音乐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艺术:辽宁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

45.广州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学(师范)、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广东设计学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及数字媒体艺术):广东、湖南、江西、甘肃、广西、湖北

音乐学(声乐、器乐):广东、湖南、江西、海南舞蹈编导:广东、湖南、江西、海南、河北

广播电视编导:广东、湖南、江西、甘肃、安徽、广西、上海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湖南、江西、重庆、广东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东省除外)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40% 术科统考成绩×2.5×60%。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

46.北华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47.武汉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50元 150学分。

48.广东财经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部分省份)

录取原则: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生源省(市)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 专业统考(联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49.上海电影艺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省(区、市)有专业统考(联考)的,专业成绩为统考(联考)成绩;如该省(区、市)无专业统考(联考)的,专业成绩则为我院上报给该省级招办的校考成绩。

艺术类考生依次比较总分(艺术分 语数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

50.三峡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湖北、湖南、江苏、江西、河北、重庆、河南、山东

舞蹈学: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山东

美术学、设计学类: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山东、安徽、河北、广东、四川

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北、湖南、辽宁、江西、河南、天津、山东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男生不得低于172厘米。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51.山西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山西

书法学:山西、山东、河南、湖南、甘肃

录取原则:

我校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

52.河北科技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原则上执行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即对进档考生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分专业时适用。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53.华东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上海、浙江、湖南、山东、吉林

音乐学(音教):上海、浙江、安徽

设计学类: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重庆

播音与主持艺术: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重庆

美术学类:内蒙古、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

广播电视编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四川

录取原则: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54.重庆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设计学类、绘画

录取原则: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各省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55.天津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音乐类各专业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天津市其他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直接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

1)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专业(方向)须与取得的我校考试合格证上的专业(方向)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依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3)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校考专业考试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初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56.南京传媒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表演(配音)、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现代器乐)、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57.西安工商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主持与艺术

录取原则:

1)陕西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

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优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联(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9800元

58.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国标舞)、美术学、公共艺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音乐表演(合唱、民族、美声唱法)、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舞蹈表演(中国舞、流行舞、现代舞)、音乐学(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音乐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

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000元

59.海口经济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摄影、摄影(导演与制作)、摄影(影视摄影)、摄影(融媒影像创作与营销)、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景观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游戏与动画设计)、表演、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平模)、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运营与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影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制作)、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动画

录取原则:

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9900元

60.四川电影电视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山东、黑龙江、辽宁、天津、江西、甘肃、湖北、湖南、浙江、四川

录取原则:

1)四川省内: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省外进行了艺术类校考的省份,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分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换算方式(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 文化折算成绩×20%。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61.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原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1)各省专业课“省统考”、“省联考”考试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专业课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使用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规则有具体规定的省份按照该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62.山西传媒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戏剧影视导演:山西、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山西、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

录取原则: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和甘肃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63.曲靖师范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云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广西、河南

舞蹈学:云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广西、河南

播音与主持艺术:云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河南美术学:云南、山西、安徽、江苏、山东、湖北、甘肃、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

环境设计:云南、山西、江苏、山东、湖北、甘肃、河南、吉林、辽宁、黑龙江

视觉传达设计:云南、山西、江苏、山东、湖北、甘肃、河南、吉林、辽宁、黑龙江

书法学:云南、山西、广西、河南、海南、甘肃、安徽、湖南、贵州、福建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还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祝各位艺考生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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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承认统考院校的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汇总播音专业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
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同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政编码:430030)。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培养计划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规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医学八年制学生授予学位的等级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
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向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7-87543616。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城乡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来源计划结构。
学校结合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各省份高考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及区域布局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含统考录取、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十二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澳门地区学生也可参加澳门“四校联考”,台湾地区学生也可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香港地区学生也可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第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或专业考试及相关考核。
考试(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测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的资格初审。
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特殊类型招生调档名单按照我校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规则确定。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_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学校对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在内蒙古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外国语学院只招收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语种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志愿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专业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含医科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若需要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投档院校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资格认定后,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要求,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学生、民族班学生(含新疆协作计划学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0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035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35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1~2学年5850元/年,第3~4学年16000元/年;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8000元/年;其他专业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
住宿费标准为1120~1440元/年不等。
收费标准以湖北省有关部门收费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专业的转专业政策,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https://zsb.hust.edu.cn(本科招生信息网)。
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咨询邮件:zs@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hustzsb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2年承认统考院校的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汇总播音专业

2022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生填报志愿要了解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2022年浙江传媒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了,不同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不同的。下面是202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表演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 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浙江传媒学院介绍

浙江传媒学院简称“浙传”,拥有杭州钱塘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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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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