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进的是宾馆,哪里知道那是公安局。若是知道,借我个胆子,也不敢进去偷呀!”前天,武汉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对孙学敏判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闻听判决结果后,孙学敏为其“失手”“懊悔不已”。
孙学敏今年48岁,武汉市人,曾因打架斗殴和盗窃被劳教判刑。
去年11月25日中午,孙学敏在武昌舒家街一餐馆喝酒后,醉醺醺地独自在街头闲逛。在一路口他突然停住,抬头一看,是一个巨大的玻璃门,他闯了进去,溜进一无人办公室,打开办公桌抽屉,盗走一个内装1080元现金及两张银行卡的棕色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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