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雷在我国已经存在500多年,可谓历史悠久。
作为一种传统的防御武器,地雷以火药的发明为基础,最早出现在我国。南宋(公元13世纪)时的“震天雷”就是地雷的雏形。
《武经总要》卷十二中的“霹雷火球”,其制作方法是:“用于竹西三节,径一寸半无罐裂者,存节勿透。用薄瓷如铁钱三十片,和火药三四斤,裹竹为球。两头留竹寸许,球外加傅药。”这种霹雷火球在使用时用烧红的烙锥引燃后用“炮”掷向敌人,“球开,声如霹雷”,不再是靠燃烧,而是靠爆炸时的碎瓷片使敌人受伤,同时还有巨大的声响使敌人震惊,有烟焰熏灼。古代地雷
所以,这已不再是过去的燃烧类兵器,而是最原始的爆炸类兵器。如果抛射出去,就有如近代的大炸弹或手榴弹;如果放在地道中,就有如最原始的池雷;如果在水中引燃,就有如较原始的水雷。在宋金战争中,双方所使用的“霹雷炮”、“震天雷”等都是这类武器。
古代地雷我国古代有详细记载的最早的地雷,出现在明朝。《明史纪事本末·燕王起兵》记载,建文二年(1400)白沟河之战时曾“藏火器地中,人马遇之,辄烂”。早期的地雷构造比较简单,多为石壳,内装火药,插入引信后密封埋于地下,并加以伪装。当敌人接近时,引信发火,引爆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