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雷,出身于一个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一个普通家庭里,出生后不久,家里人就发现他反应有些迟钝,是轻度低能儿。但他的嗅觉特别灵敏,有人曾将一瓶打开盖的花生酱放在10英里远的地方,罗德雷竟然能循着气味找到它。
1994年的一天,罗德雷跑回家,神情不安地拉着哥哥阿伦的手,结结巴巴地说要带他到一个地方去,他说自己闻到了某种非常可怕的气味,一定要阿伦去看看。阿伦将信将疑地跟着罗德雷跑了8英里,来到一片树林,罗德雷指指一块好像翻动过的土说:“就是这儿,有种怪味!”阿伦随即通知了警方,果然,在那泥土之下,埋着一具尸体。
警方发现了罗德雷这一惊人的本能,于是将他封为“编外警员”。在过去的5年里,罗德雷曾参与了警方的124次现场侦查,每次他都旗开得胜,成功地帮警察或逮住了逃跑的罪犯,或找到了失踪了的儿童,或查出了杀人犯的匿尸处。
据检测表明,罗德雷的嗅觉比普通人要灵敏25000倍,比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的鼻子还要强2倍。罗德雷是墨尔本警察局的一“宝”,他的收入也扶摇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