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刚过“知天命”之年便脸上布满皱纹的妇女,身体单薄,一双手又大又粗,显然是操劳一生的“苦命人”。
她诉说她的命比黄连还苦:28岁开始守寡,风里来雨里去,把一双儿女拉扯大。老大是男的,结婚后夫妻双双南下深圳去打天下。天下没打下来,夫妻却在结婚三周年的那天拿下了离婚证。
老二是女的,婚前恋得死去活来,婚后爱得无以复加,第二年生了个千金,她喜在眉头笑在心,谁知现在又闹翻了天,估计亦将步她哥的后尘,于结婚的第三个周年纪念日拿离婚证。
“现在还流传着顺口溜:‘一年新,二年旧,三年报废,再起炉灶。’这是什么话,喜新厌旧,一点良心也没有。”她忿懑不已,“这是不是受改革开放的影响?”
下面,是心理咨询师的答询:
据日本的一项调查,结婚后l-3年之间夫妻争吵的次数最多,占全部争吵次数的64%;结婚后1-3年之间的离婚率最高,约占36.5%。这种现象,国外的婚姻心理学家称之为婚姻的“三年之艾”。
婚姻“三年之艾”产生的原因,被认为是“婚姻幻梦”的觉醒。
众所周知,青年人恋爱择偶,往往是以文艺作品为向导,以小说主人公、影视明星、体坛健将等为样板,择其之长,像拼七巧板一般,在脑中构成“理想偶像”;然后,“众里寻他千百度”地寻觅,遇上与理想偶像相似或近似的异性,便射出丘比特之箭;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彼此亮出自己最漂亮的羽毛。
婚后,经过新婚燕尔的热情奔放,锅碗瓢碟撞击的交响乐,生活习惯、人际关系、经济与权力运作冲突的大合唱,唤醒了婚姻幻想。于是,激情收敛,理智复苏,白马王子还原为凡夫,白雪公主还原为俗女,哀怨替代了欢笑。
首先,神秘消褪。婚前,男女都一样,都觉得对方有无穷的魅力,有股吸引自己扑向对方的无可抗拒的神秘力量,百看不厌,百闻不倦;婚后,彼此生理和心理上的神秘全被对方揭开,且为对方所掌握。神秘感的消褪,替代它的则是“原来不过如此”。于是,热情犹如一锅滚开的水,日渐降温,终至冰点。
其次,观念嬗变。婚前,男女总以为结婚如同招贴画那样,葡萄美酒双双引筋对饮,乐也陶陶;婚后方知那是海市蜃楼,仅给人以美丽的愿望与遐想而已。日复一日的忙碌与奔波,换来的则是一早买菜做饭,一晚洗澡熄灯的刻板生涯,乏味得令人厌烦。就拿生活方式来说,若对方是事业型的,婚前会为其有文化、事业心强、前程远大而骄傲,婚后则发现其家务低能,又不善于缠绵于儿女情长的温柔乡,而感到受屈,不免时时为孤独寂寞所啮啃;若对方是生活型的,里里外外一把手,事无巨细,周全妥贴,婚前为自己找到这样的对象能“享清福”而庆幸,婚后则觉得庸庸碌碌,为其胸无大志而难堪。诸如此类,婚前空对空听凭感情呼唤,婚后实打实须理智主宰面前,教人顿悟今是而昨非。再次,个性变化。个性变化有两种情况:一是掩盖的解除。婚前,在婚姻幻梦的掩盖下,男女总把对方视作理想的化身,女性的任性会被视作娇媚,男子的专横会被视作男子汉气概,甚至把粗暴当勇敢、把急躁当积极性,把炫耀自己当正义感,把追求虚荣当理想等等,婚后发现其变化,实乃还原而已。二是人的个性始终是动态的,婚后在家庭生产、消费、生育、赡养等的重压下,潜移默化,产生量的更迭与质的更新。
婚姻心理学认为,婚姻幻梦是每对夫妻都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不足为怪;幻梦觉醒也是每对夫妻都要经历的,但后果大相径庭,因结婚动机各异而不同。以精神(人品)为结婚动机者,觉得婚姻将是一次人生智慧的重新体验,而使得爱情稳定;而以物质(金钱、地位、长相等)为动机者,物质条件的改变便意味着爱情的转移,后悔“我受骗了”抑或“理想幻灭了”,并不承认自己轻率与浮躁……
“那该怎么办呢?”咨询者边听边点头,对婚姻的“三年之艾”似乎有了认识,但心里仍是茫然:
“心理医生,还有没有救?”
对“三年之艾”的对策,每对夫妻的情况不一,措施亦不同,但基本精神却是一致的:
思想上,必须提高两种认识:一是对婚姻发展规律的认识,认清“三年之艾”的实质,不妨将矛盾与纠纷“暂时冻结”,待彼此理智复苏后再细加理论,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如果任凭青年人的血气方刚,你一犟,我一倔,针锋对麦芒,问题就容易白炽化。二是对婚姻的责任的认识,认识到婚姻是终生的,对婚姻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提高到对家庭、对配偶、对子女负责的高度去处理。
行为上,自我宽容,即面对现实,既对自我形象真诚接纳,亦对对方形象真诚接纳,既接纳优点,亦接纳缺点。婚姻心理学认为,夫妻和好相处,关键不在于他们的情性是否相投,而在于他们是不是一对自我宽容的配偶。自我宽容的反面是自我嫌弃。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自我嫌弃的人,他们的婚姻生涯将是悲惨的,彼此的心灵都将备受创伤。如果夫妻中一方自我宽容,一方自我嫌弃,那么,只要是自我宽容的妻子照顾心理有毛病的丈夫,婚姻仍可获救;否则,颠倒过来,幸福甚微。它的存在,虽然这多少有些令人尴尬。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成人有婚后自慰行为呢?考虑有以下原因。
首先,人的性欲强弱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夫妻之间性能力和性要求也不尽相同。这种差异就可能使在正常性生活中不能得到满足的一方通过手淫的方式加以补偿。可以说,婚后手淫使得夫妻间有差异的性欲冲动得到了协调,而且,与其他婚外性行为相比,这种方式于人无害,于己无害,可以说是正常性生活的最佳补偿方式。
其实,有些性学家认为,手淫带来的快感与正常性活动带来的快感不一样,对某些人而言,甚至更为强烈,于是,这些人就有可能为了追求这种别样的刺激,婚后仍然保留自慰的习惯。
再者,有些手淫者在被调查时这样解释他自慰的原因:正常夫妻生活中,为了照顾妻子的感受,自己有时候不能尽兴,不能充分享受性高潮的快乐,而手淫是自己独立完成,就少了许多顾虑,能“随心所欲”,更能体会到勃起、射精带来的快感。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使得婚后自慰存在的理由,比如对方出差、生病,与自己发生争吵而不愿同床等,还有的则完全是习惯使然,是为了有助于睡眠。
由此可见,在婚姻生活中,手淫是有其重要的地位的,我们不能轻易地否定它、批判它,而应该科学地对待。不妨这样想一下,婚后自慰在某种条件下对维系婚姻起着积极的作用。因而,有婚后手淫行为的人不应该有什么心理负担,发现配偶有自慰行为的,也不要有太多的顾虑和猜疑,知道就行了,不必深究,只要对方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异常的行为。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手淫和正常性生活都能带来性快感,但二者在心理上和精神上给人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正常夫妻生活后的心情是充满了完美幸福的惬意感,而手淫后难免出现孤独、空虚,甚至凄凉的感觉。因此,对于婚后手淫,只能适可而止,如果沉迷于此而冷落、忽视了正常夫妻生活,就该好好反省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