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东省南部的郯城县,是一个历史底蕴相当深厚的地方。
郯城建置始于夏商时期的炎国,春秋时期演化为郯国,秦朝设郯郡,两汉时改称东海郡,唐朝改称郯城县。
悠久的历史,在郯城这片土地上留下众多的痕迹。很多外观看起来并不显眼的村落,背后也有着丰富的传说和典故。
接下来要介绍的这个村庄,就属于很典型的例子。这里不仅有“东海孝妇”的传说,还曾出土过珍贵的文物。
这个村庄的名字叫作“白溪汪”,就在郯城县的南郊,相信当地不少朋友都知道。
白溪汪的厚重历史,首先体现在这个名字上。《郯城县志》记载说:白溪汪村,清康熙七年(1668年)郯城大地震后,张、李、周等姓相继迁此建村。因村处白溪汪旁,得名白溪汪。
而关于“白溪汪”的含义,民间有两种说法,一说因靠近白溪(今白马河),故称白溪汪;二则与在郯城一带广为流传的东海孝妇传说有关。
根据史料的记载,东海孝妇(后世《窦娥冤》的原型)以纯孝而罹不孝之名,以无辜而遭大罪之刑。孝妇临刑前立誓:“我如有罪,红血流下,如系冤杀,白血逆流”。传说,在此地行刑后,果然白血流注成汪,因名白血汪,后演化为白溪汪。
由于年代已久,传说的具体细节已经难以详细考证了。不过,也算是历史底蕴的一个侧面体现了。
如果说传说还有些模糊的话,那么接下来要介绍的内容,则是有真实的考古依据。
1993年,在白溪汪村东南发现了一座汉墓,经过考古人员的考察,一套珍贵的文物出土。这套文物,是汉代的铜镇(古代用来镇住席子的铜器)。
根据县志的记载,这套铜镇一式四件,为鸳鸯状通体镏金,高4厘米、底径最大处6厘米、重250克,整体作椭圆形,制作相当精美。
它的躯体四肢踡曲蟠伏成半球形,其头部作回首状,头与颈伏着于背正中,使头部与躯体自然向中心靠拢,造型紧凑,使其上部浑圆,可免牵羁衣物,底部面积较大,难以倾倒。鸳鸯双目微睁,神态安逸,羽翼丰满,毛发毕现,羽翼作水波纹状,犹如鸳鸯卧伏于小溪流水之中,冠作一鼻状,中有小孔,似为系带之作。
很显然,在古代能用上如此精美铜器的,肯定不是一般人物。因此,白溪汪汉墓的主人身份虽然暂时没有看到详细的资料介绍,但也应属于贵族层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