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叶建提 绰号“提仔”,出生于1966年9月,是惠阳秋长茶元村委会木公幌老围人,只有小学文化。去年8月份被逮捕前,他的另一身份是惠州市惠阳区政协常委。他的弟弟叶建军,绰号“军仔”,则是惠阳区政协委员。 叶建提 发家经历:叶建提本人及马仔先后开办惠阳建安等七间公司,以这些公司为平台,从事放贷、房地产开发、废品收购、生猪屠宰等业务。1990年代初,刚20岁出头的叶建提等人在惠阳区淡水镇、秋长镇一带的赌场看场并赌博并发展到开赌场。 为争夺赌场利益,叶建提等人与香港黑社会组织联系,把在淡水镇一带有一定“江湖地位”的黄锦六、陈顺强砍伤,迅速确立“江湖地位”。称霸惠阳20年,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犯罪处理:2013年11月29日,以叶建提为首的涉黑团伙共20人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审。
2、吴亚贤 绰号“大眼贤”、“和尚贤”,廉江市雅塘镇人。案发时是廉江市大众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湛江市青联副主席,廉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政协常委。 发家经历:2004年,罪犯吴亚贤利用诈骗、开设赌场所聚敛的钱财,在广东省廉江市投资高岭土加工等行业,先后成立了廉江市大众球土原料厂、廉江市大众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同时,其又通过雇用、收买等手段吸收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保证其企业非法获取高额利润,逐步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吴亚贤 犯罪处理:2010年12月21日,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吴亚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110万元。2012年8月20日,吴亚贤被判决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3年11月1日被执行死刑。
3、黄建堂 组织涉黑团伙内部成员达60多人,庭审时辩护律师多达30余名。 发家经历:1995年,黄建堂成立了从化市永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永安公司),最早是做榨菜批发生意的。后来,他纠集刑满释放人员黄国强、黄伟天、杨建飞等人,从2000年始在从化、新丰、佛冈等地经营石场、开办砂浆厂、以永安公司名义承接建筑工程。 2003年开始,黄建堂团伙在从化温泉、江埔、街口等地开设赌场牟利,先后开办“V8俱乐部”和“银都里酒吧”等娱乐场所,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黄建堂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黄建堂 个人财富:黄建堂通过各种手段积累了巨额资金和财富,其房产有金发城一套、从化雅居乐一套、从化电视局旁的一个楼盘(惠中实业开发)均有一套房、江埔街明城绿洲的楼盘、日泉山庄一套别墅、街口凤仪路工商银行二楼有一间500平米左右的商铺、青云花园边的车场,神岗的旧屋地。 此外,黄建堂在从化、佛冈等地共有3个石场,在湖南长沙、常州有3间黄金期货公司,有永安实业公司。而且,他在马来西亚、金边、韩国、柬埔寨、菲律宾等有多间赌厅的股份,在澳门还有6间赌厅。 犯罪处理:2012年11月29日黄建堂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等八项罪名数罪并罚,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2013年5月9日进行二审判决,被判监25年。
4、陈垚东 外号龙哥,1971年出生于广东省深圳市沙井蚝四村。陈垚东家里排行老五,父母健在,小时因听力不好被其母称为“聋仔”,后因势力壮大,逐渐被人称为“龙哥”。 发家经历:由废品收购生意起家,盘踞沙井一带占据酒店会所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欺行霸市,赚黑心钱。陈垚东以前做工程,修了不少的工业区,靠出租厂房“捞钱”。 陈垚东 后来通过黑恶手段,逐渐兼并垄断了沙井的废品收购行业。在操控废品营生的同时,陈垚东还在沙井多家酒店开设赌场,公然聚赌并逐步涉及到沙井街道的城市建设工程承包等领域。在地方上势力深厚,神通广大。 犯罪处理:2013年1月30日,深圳中院判处陈垚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
5、许建强 绰号“锤头笠”,1966年生,初中毕业,阳东人,父亲做石膏生意。手下马仔众多,行事嚣张。垄断了阳江三鸟、煤气、货客运、水产等十多个行业。 80年代初,许建强刚在社会上混时,打架很拼命,因为老是打架,却总是被打,所以被称作“锤头笠”(拳头都可装数筐)。长得又黑又胖,出入必有七八名保镖,轻易不肯露面,很少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发家经历:从1992年开始,就先后网罗了大批人员作为手下,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在阳江当地成立涉黑组织。 许建强 从1996年开始,许建强伙同林国钦合伙开赌场做生意,欺行霸市,逐渐垄断阳江三鸟、煤气、货客运、水产等十多个涉及民生的重要行业。据悉,许建强依靠制造一些轰动一时的命案,逐渐树立起自己的“威望”。 犯罪处理:2009年12月3日,许建强一审被判处死刑。2010年10月21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判处许建强死刑。2010年12月23日被执行死刑。
6、桂发 绰号“碳仔”,又称“獭仔”,小学文化,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旧县村村主任,麻章区第七届人大代表。 发家经历:1992年年末发生了李床生被枪杀悬案,“碳仔”杀了“九四”的消息在湖光镇一带广为流传,自此,彭桂发的力量悄然成长。并且在一次持冲锋枪与警察驳火后,羽翼渐丰。 1998年4月27日,彭桂发被逮捕。5个月后,湛江市公安局向检察机关提交的起诉建议书对彭桂发进行以下指控:涉嫌故意杀人(两起)、抢劫、绑架。1999年8月末起诉罪名已经只剩下了涉嫌“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两起故意杀人的指控消失了。 桂发 两个多月后,1999年11月25日,湛江麻章区判处彭桂发非法拘禁罪名成立,服刑两年零四个月。此案的判决使碳仔名声大噪。碳仔的势力范围原本局限在湖光镇到遂溪县建新镇新圩之间的地带,出狱后,他的名气覆盖全湛江,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召集来100多名马仔。 彭桂发垄断湛江糖厂货源供应,霸占塘北村、料村、太平镇等3000亩鱼虾塘收取保护费,另外还霸占了木兰村、东海岛、太平镇、建新镇、雷州林业局等上万亩的集体林地。自此,彭桂发的财富得以迅速累积。 犯罪处理:2007年8月29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黑老大”彭桂发被以故意杀人、绑架、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20年有期徒刑。
7、陈毅锋 生于普通工人家庭,罗定市华石镇大未村人,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全国助残先进个人、中国扶贫基 金会理事会理事、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冠丰华公司董事长。 发家经历:1984年,陈毅锋从广东罗定老家来深圳淘金。他拉过人力车,做过小工,安装过水管。也是在这一年,冠丰华集团公司的前身深圳市广苍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公开资料表明,陈毅锋很快掌控了这一公司。 1993年,成立冠丰华公司,并以深圳市冠丰华等公司为名,模仿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具有层次性的组织体系。冠丰华集团公司有组织地通过非法经营等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从该组织成立到案发时止,非法经营总收入约人民币1.6亿元。 陈毅锋 扶贫经历:1996年12月,陈毅锋成立了罗定毅锋扶贫开发公司,此后在罗定华石、围底、扶合三镇先后建立了5个扶贫基地,总面积达3.5万亩。此外,陈毅锋还耗资30万元为大未村修建了一座相当美观的牌坊,投资80万元修建一条1公里多长的水泥路,并给村委会盖了一栋两层的办公楼。 2003年2月,国内某杂志有报道称:“深圳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毅锋,从1993年到1997年,仅罗定市记录在案的捐助款超过1500万元,给中国扶贫基金及深圳残联各捐助100万元,5年之内捐款超过2000万元。” 犯罪处理:2006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系列罪行,判处陈毅锋有期徒刑20年。
8、周广龙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发家经历:周广龙原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后来在火车站强收保护费起家。在激烈的争抢客源、货源的过程中,周广龙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地盘、斗殴、强行拉客、强占搬运市场。 其后,以周广龙为首的犯罪集团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随着其“势力”的壮大,该组织发展到以暴力手段垄断货运路线。他们穷尽心思,设立各种名目,疯狂敛财。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仅周广龙个人的财产就达160余万元、汽车5辆、房屋4套。 周广龙 犯罪处理:2004年11月26日,被告人周广龙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2006年10月20日,终审判处主犯周广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9、周延樊 1973年生,潮州市人。1995年周参加了以郑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并成为该集团骨干成员。1998年12月,郑煌被他人杀死后,该犯罪集团分化。周延樊又于1999年参加了以陈作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因不服陈作隆指挥,周延樊于2000年初与陈作隆反目。 周延樊 犯罪史:曾伙同他人制造了震惊社会的潮州“9·19”当众持枪扫射群众案,在市区一大排挡向卢某及一同就餐人员开枪,导致两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1995年至2000年期间,周延樊共参与故意杀人3次,共同致4人死亡,3人受伤;参与故意伤害1次,共同致1人死亡;敲诈勒索7次,数额共计24万元;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2支。犯罪处理:2006年5月24日被潮州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10、谢海清 清远黑帮团伙头目,为人残忍冷血,据悉,谢海清曾经专门交待过团伙成员,在用枪打人的时候,不能打上身,专门打腿部和脚,就是要让受害者活受罪。 犯罪史:以罪犯谢海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在清远市的清城区和清新县为非作歹,其涉案人员数量之多在全国少有。 谢海清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自1996年~2002年间,通过多次实施暴力伤害,致数十人轻伤、重伤甚至严重残疾;通过实施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等手段,控制了清城田龙至清新回澜一带的煤炭市场,从中获取非法收入约50万元;通过在市区、清城、清新县等地多次开设赌场进行赌博、放高利贷,从中聚敛钱财数十万元; 还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大肆行贿,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寻求非法保护。犯罪处理:2005年5月2日,谢海清被依法判处死刑,随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