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悟净,又叫沙僧、沙和尚,是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的人物。他是唐僧在流沙河收的徒弟。原是天庭中的卷帘大将,失手打碎琉璃盏被贬下凡,盘踞在流沙河,吃人为业。成为唐僧徒弟之后与师傅、师兄孙悟空、猪八戒以及白龙马一起赴西天取经,经九九八十一难后,功德圆满,被封为南无八宝金身罗汉菩萨。
如今,你若问任何一个人,沙和尚脖项上挂的是什么,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佛念珠呀!”其实,在吴承恩的小说中,沙僧脖颈上起初戴的并不是什么念珠,而是用九颗人头骷髅穿起来的项链。
康保成认为,沙和尚项下挂着的骷髅,是他生吃活人的见证,这在小说中交代得清清楚楚。第八回,沙和尚被观音菩萨降伏,情愿皈依正果,主动讲道:“我在此间吃人无数,向来有几次取经人来,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头,抛落流沙,竟沉水底。”
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的说法,沙僧的原型深沙脖子上那串骷髅是三藏法师的前身,据说唐僧曾两度被深沙神吃掉。在元人《西游记》杂剧中,深沙已变成沙和尚,他脖项上挂着九个骷髅头,据说唐僧“九世为僧”,被沙和尚“吃他九遭”。如此说来,将骷髅头挂在项上原本并不是菩萨的发明,而是沙僧炫耀战功的资本。
据英国人类学家海顿的介绍,在澳洲土著中,人头骨是战利品,是勇敢的标志。小伙子要娶妻,没有人头骨姑娘就不喜欢,找不到老婆。 一个敌人被杀,就砍下头,用藤索穿入下颚骨携回家中。人头被悬挂在房屋的正柱上作装饰,犹如“一束束葡萄,或一串串葱头”。
《西游记》第二十二回,沙僧皈依之后,遵照菩萨的指令,取下脖子上挂的九个骷髅,用绳子一穿,又把观音菩萨的红葫芦拴在当中,放在河里,骷髅和红葫芦立刻变成一只小船,将唐僧等人载过。
康保成说,沙和尚项上的骷髅,不是普通的骷髅,它本是得道高僧(唐僧)的头骨。在佛教密宗中,金刚、明王、护法神等神佛造像大都有骷髅装饰品,有的戴骷髅冠,有的身戴骷髅璎珞(项链)。例如,怖畏金刚身佩50颗鲜人头,遍体挂人骨珠串。据说佩戴人骨、骷髅一方面象征世事无常,另一方面象征战胜恶魔和死亡。
其实我倒是觉得沙僧脖子上的骷髅是唐僧的九个前世,沙僧在小说中给人的形象就是忠厚老实,所以这收集师傅前世尸骸的责任自然就是他份内的事情。而且,这骷髅也是时刻提醒沙僧要记得有一取经人在等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