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一条泰国的项链,买来后发现有些不对劲,希望退货时遭到卖家拒绝。23日,市民董先生向本报反映。
“卖家的真实信息我也记不太清,只知道她姓黄,也不记得什么时候加了她的微信,平时经常看她发一些泰国佛牌项链的广告,还有一些交易的信息,看起来生意、信誉都不错的样子。”董先生告诉记者,8日时他通过微信联系卖家黄女士,并花了1500元买下了一串项链。
“当时买的时候,她告诉我这些佛牌项链都需要在泰国加工制作好才能寄过来的,所以要等一段时间。”董先生告诉记者,直到5月17日,他才通过快递收到佛牌项链,“快递发货地址是广州,我打开看了一下项链做工非常粗糙。”之后董先生又找了几个“懂行”的朋友看了,都怀疑这佛牌项链有假,“感觉不像是泰国原产地生产的,更像是国内一些小工厂加工的。”
董先生又联系了卖家黄女士,希望可以退货,但对方表示这些佛牌项链都是根据各人需要订做的,无法退货。“当初买的时候,她说过这些项链都是订做的,但现在我拿到的这串项链做工看起来就好像是十几块钱的地摊货,而且还花了我1500多块钱,这也太不合适了吧!”董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联系了黄女士,她表示这些佛牌的确是从泰国制作后发到国内的,之所以看起来比较粗糙是因为项链完全是手工打造,所以看来不是那么精细。“其实这些项链我也是帮人代销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交易前,我就曾提醒过董先生项链是不能退换的,他也了解,现在要求退货我也做不了主,必须和‘上线’商议后才能做决定。”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本报特邀律师姜涛,他表示,在微信上购买东西产生纠纷后,一般维权都比较困难。“很多时候维权可能涉及到外地,过程很麻烦,代价也很高。所以许多消费者只能放弃维权。”
“不管是微博还是微信朋友圈,网络购物中有很多消费陷阱。”姜涛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物时,要注意向商家索要票据,如发票、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等购物凭证,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留了证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