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谈判也是“战争”,只不过它是“战场”在谈判桌上的交战。谈判者之间唇枪舌剑,甚至恶言吵架,也非罕见。
外交离不开谈判,无谈判即无外交。
外交谈判,源远流长,早在史前时期,原始氏族部落之间就已有了谈判的实践。《奥本海国际法》把谈判列为外交使节的三大“经常职能”之首。不妨说,外交官若无谈判之能,即无称职可言了。
外交谈判是有理念的,可概括为“12字诀”:“谈须立足于打,能战始可言和”。明末清初的着名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写道:“战与和,两用则成,偏用则败,此中国制夷之上算也”。毛泽东主席也有言:谈判不过是对敌斗争的另一种形式,它是武装斗争的继续。朝鲜战争,打了三年,谈了两年。毛主席为朝鲜停战谈判制订的战略方针是:谈谈打打,打打谈谈。
外交谈判也是“战争”,只不过它是“战场”在谈判桌上的交战。谈判者之间唇枪舌剑,甚至恶言吵架,也非罕见。
1955年秋,西德总理阿登纳访问苏联,双方谈得很僵。对阿登纳所提之建议,赫鲁晓夫反唇相讥:“在我同意你这个意见之前,我先到地狱里去拜访你!”有一次双方甚至都气得互相挥舞了拳头。1951年开始的朝鲜停战谈判也非寻常。双方的谈判代表见面不握手,也不打招呼,都板着脸;有时枯坐三个小时相互不发一言。一次,彼此询问对方有无对话要说,回答都是“没有”。然后一方提出下次会晤时间,另一方表示同意,会谈便结束了,历时仅三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