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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杂书什么意思,历朝历代不同时期记录奇闻异事的书都有哪些

奇闻趣事     2023-4-21     点评:23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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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奇闻杂书什么意思

2、读书没用论 当你在说这句话得时候你摸心想想你好好读书了没有呢?

奇闻杂书什么意思

有只兔子突然窜出来,它双眼明晃晃像镜子一样闪光,吓得马儿双蹄站立鸣叫不止。马上之人摔了下来,这“兔子”上前按住此人,这人又惊又怕昏了过去。很久,这人才醒了过来,爬上马背继续赶路。

往前走了大概有几里地吧,遇到一个陌生人。相互见礼完毕之后,骑马之人说:太好了,有人跟我作伴了。你不知道啊,刚才我遇到怪物了,真是吓死人了。陌生人回答:“我也是一个人赶路,有人作伴真是太开心了。这样吧,你骑马,速度快,那就走在我前头吧?我在后面跟上就是了。于是,二人结伴而行。

走着走着陌生人说:“刚才怎么啦?发生啥事儿了?你害怕吗?” 骑马之人心有余悸地说:“可了不得了,你不知道啊。那个怪东西看起来有点像兔子,眼睛特别吓人,太可怕了。” 此时,陌生人说:“你还是回头看看我吧?”骑马之人回头一看, 陌生人不知何时又变成了刚才的怪物,忍不住大叫一声。

随后,怪物窜起老高,一下子上了马。骑马之人摔下来,昏死了过去。家人久等他不归,就沿路寻找,把他抬回家。过了一夜,这人才醒来。人家问他咋了?这人就把自己的遭遇原原本本地讲了。

这个故事出自《搜神记》,作者干宝写此书的目的,就是搜集奇闻异录,证明“鬼神存在”。所以,这本《搜神记》特别奇异,都是些稀奇古怪的故事,读来让人觉得难以置信。

干宝以《搜神记》开志怪小说之先河后,历代都有人搜集记录各种奇谈怪事,这个传承一直没断,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一个独特的分类:志怪小说。我们来看看,随后的志怪小说都有哪些不同?

《酉阳杂俎》滋味怪异

唐朝段成式写了一本《酉阳杂俎》,他自己说,滋味如同烧烤 的猫头鹰。没吃过猫头鹰,大约跟有些人吃果子狸、或者蝙蝠差不多吧?吃这些东西,估计是一边吃,一边心中惊险刺激,忍不住东张西望吧?

《酉阳杂俎》里面有这么个故事,是记录武则天的第三个儿子李显的一些奇葩行为。武则天的长子李弘虽为东宫,却因体弱而暴亡,次子李贤登上东宫之位,因为反对母亲的所作所为,不久被废,最终赐死。老三就是这个李显,其妻韦氏志大才疏,鼓励李显培植自己的势力。

但李显骨子里就是个庸才,居然说出:就算把这江山送给国丈,有何不可?结果就被亲妈废位,赶去边远之地,软禁了14年。每次皇命抵达,他都吓得半死,压力大得经常崩溃。后来李显复位,从死囚一跃为万人之上做了皇帝,但是性格已经稀奇古怪,难以揣摩。

唐朝的三月三上巳节,类似于现在的情人节,在当时属于一个非常重大的节日。诗圣杜甫就曾经在《丽人行》里这样写: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就是大家都去春游,戏耍、游玩,散心。

然后,李显身为皇帝,肯定要发点东西吧? 大家自然期盼鸡鸭鱼肉、银子元宝啥的,这个心理现代人也有,好多大厂还相互攀比各自的节日大礼包呢。这李显也不知道为啥,一人发了一个柳枝圈,偌,就像这样的,不过就是拿柳枝编的罢了。这李显还有话说,告诉大家:这玩意可以驱邪避毒,特别是可以避毒虫。大家心头纵然有一万头非洲斑马,也只能叩谢皇恩,对吧。

然后,就到了寒食节。这回,李显给群臣发了个山寨版蹴鞠 [cù jū],就是皮球。那个时代也打球,不过用皮子缝的,算是当时比较流行 的娱乐。如果大家看过《知否》,就知道宋代打马球,而这马球其实就是从唐代的蹴鞠(音同醋居)演化而来。

要发也得发个质量好点的吧?毕竟是皇帝发赏赐啊?李显也是奇怪,让人把这些蹴鞠里面随便塞了些纸条和布条,就这样发下去了,据说是为了节省开支。有一次立春,李显给大家一人发了一幅剪纸,名曰“彩花树”。

看完李显的奇葩行为之后,这感觉吧,实在说不上来,估计就跟吃了烤猫头鹰差不多吧?

《太平广记》:上天入地,悲欢离合

这本书是宋代李昉编著的,除了鬼怪,还有佛道和修仙,整体而言,离奇归离奇,但是,烟火凡尘气息相对还是比较浓厚的。虽然全书也少不了鬼怪神仙,但“人气” 已经比较重了,选一则书生遇仙的故事吧。

书生卢杞在东都洛阳租房读书,邻居是一位姓麻的婆婆。不料卢生病倒,麻婆照料了一个多月才好。有一天,卢杞见麻婆门外停着一辆华贵的车子,车内坐着一个妙龄女子,秀丽动人。见卢生窥视,女子约他三日后在城郊古庙会面。

到了时间,麻婆与卢生一起到了,却突然间,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之后,残垣断壁化作了金殿玉阶。一辆玉辇香车冉冉而降,车中坐的正是当日的女子。她说:“我奉玉帝旨意,在凡间寻找良人,既然你喜欢我,那么就结为秦晋之好吧。请斋戒七日,我们再相见吧。” 说完,女子交给麻婆两个药丸子,然后又是电闪雷鸣,女子就不见了。

七天后,麻婆将两丸仙药种下,浇过水,立刻从土里钻出两棵藤蔓来,很快就结出两个水缸大的葫芦。麻婆摘下葫芦剖开,又叫卢杞准备了三件油衣,然后两人坐着葫芦就上了天。等葫芦停下,卢生一看,居然到了一座水晶宫殿之中。

那女子对卢生说:你既能到达此地,当有三个选择:一,你我结为夫妇,寿比天地,但再也不能返回凡尘;二去做地仙,可逍遥自在;三回到人间,高官厚禄,享尽荣华富贵。” 卢生有些犹豫,勉强说,那就选第一个吧。女子说:我是太阴夫人,你记住,一旦决定了就不能改主意,否则玉帝会降罪的。

于是太阴夫人让侍者取出青纸写表上奏玉帝。不一会,玉帝 的使者就到了。使者问卢生:你愿意与太阴夫人结为夫妇,永留水晶宫吗?” 卢生此时慌了,沉默不语。太阴夫人拿出五匹鲛绡送给使者,让他暂时等一等,过一会再问。大约一顿饭功夫之后,使者高声问:到底选什么?卢生一急,冲口而出:人间宰相!使者不悦,转身而去。

太阴夫人顿足:“这都是麻婆不小心犯的过错。算了,把他送回去吧。” 等卢生返回,麻婆与葫芦都不见了。没多久,卢生考中了进士,果然官至宰相。

看,早在唐代,男人追求功名,女子追求爱情的现象都已经比较常见了。这个故事说的是奇幻神仙,实际上,还是在讲人性,烟火味儿还是比较重的。

《夷坚志》:鬼气森森,抑郁难以排遣

宋代有两本志怪小说都比较出名,然风格却差异很大。李昉笔下的《太平广记》记录盛唐的繁华与诡异,而《夷坚志》则记录宋朝当代的奇闻怪事。从盛唐到宋代,在中国文化史上是一个转折,由奔放自由,转为含蓄内敛,即便《夷坚志》这样的边缘作品,也带着宋朝无法抹去 的印记,典雅、含蓄的背后,还有鬼气森森的一面。选一则鬼故事,大家自去体会。

宣和初年,陕西守将刘法在与西夏的战役中不幸亡故,朝廷为了安抚他的家人,赐了一座宅子。其子刘正彦服丧结束后,带着家人从陕西搬到了京师这座大宅之中。这座大宅很是宽敞,有一百多间屋子,但是有一处院落经常闹鬼。每次进入这个院落,都能见到一个紫衣男子,佩着金印,衣服也是唐代的款式。他带着一个童子,不知为何,在院中徘徊不止,有时候还会跑去正厅,惊扰刘正彦一家人。

刘正彦有个表兄,生性胆大,自告奋勇前来查看。于是,他写了自己 的名片放在门外,不多久,院门自开,紫衣男子站在门边迎接客人。他手持上朝用的笏板,非常客气有礼。落座后,表兄就问紫衣人的情况。

对方答曰:“我在此居住了300余年,在唐朝已经做到了节度使的位置。因为变节招来杀身之祸,全族300余人葬身此地。” 表兄问:“这么久为什么不能超脱?” 紫衣人答:“ 罪孽深重,没人替代是脱不了身的。” 表兄:“给你做一场水陆法事吧?” 紫衣人应了。

不久,刘家请来高僧做法,紫衣人忽然带着童子现身,大家都看到他们,但是心中皆不惧怕。唯有做法念经 的高僧慌了,他一把抓起金刚杵,急急忙忙念起了《降鬼神咒》来。紫衣人示意,童子扑上前去,僧人即刻倒地,口中说道:“是我杀了你。还烧掉了你的身体,把灰烬装在袋子里,又藏在寺中佛塔的砖缝里。此事无人知晓,如今只求你饶命。” 说完就晕了。过了很久,僧人醒来,紫衣人和童子都不见了,再问僧人,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说过什么。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因为故事的主人公刘正彦后来因为兵变而变节,最后被宋高宗寸磔于市。难以理解的一点是:有些房子或者器物更换主人之后,主人的命运却就此改变,会堕入前任主人相同的命运。这种现象,不知作何解释呢?器物也有命运吗?

总体感觉,志怪小说的变化路线还是挺清晰的:以《搜神记》为起点,奇幻怪异为主;到了唐代颇具传奇色彩,感觉特别神;有宋以降,沉郁压抑鬼气森森,虽然好看,却有一种隐隐的痛苦。然,明代就变了,怪异奇趣依旧保留,却出现了强烈的反弹,像《封神演义》和《西游记》,仙气飘飘,鬼怪也失去了阴森的色彩,变得有趣多了。清朝又是一变,蒲松龄《聊斋志异》看不到恐惧压抑,从头到尾都是爱情,狐仙和女鬼不但颜色俏丽,而且缠绵多情。但,袁枚的《子不语》口味较重,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又偏说教。

看,即便同为志怪小说,每个时期的风格都有显著差异,读起来滋味各异,难以言表。所以,还是自己去瞧瞧吧。

读书没用论 当你在说这句话得时候你摸心想想你好好读书了没有呢?

了。我不是那种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说到旧书,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是发黄发霉的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觉得特别有趣。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其实我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可是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了。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我与心爱的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这几个月,我与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在这个多媒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我也差点把它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不该忽视了它。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书中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著。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快乐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苦 “星儿啊!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爸爸说道。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水。”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我听了急忙放下刚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咳!咳!”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的目光瞪了我一眼。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去吧!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李诗琪走后,爸爸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细胞呀! 乐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比如说《世界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独立;《快乐星球》带我走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妈妈告诉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有用的人呢?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读书——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 享受读书的乐趣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 交上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苦与乐 苦,不是好滋味。人尝胆汁、黄连,其味即苦也。然而,偏就有卧薪尝胆者,明知味苦,定要尝之。何故?用以励志也。苦行、苦斗、苦恋、苦苦地折磨自已,坚忍、执著,心甘情愿、锲而不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苦,至此便成为一种镜界。为追求一种目的,达到一种镜界,虽苦犹乐,甘之如饴。苦之极,亦乐之极也。 读书之苦乐亦如此也。就本人自身而言我看过很多书,所以我也爱书,自然知道读书的苦与乐. 我喜欢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但是它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痛苦和烦恼。成天的1、2、3、A、B、C,把我的头脑都弄破了,生活好枯燥,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本来想好好地来个读书大战,结果苦苦等来的却都是些做也做不完的作业,时间全部被占用了,此刻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失去了自己的蓝天,此刻读书成了让我牵心痛苦的事情。 再者说到读书的苦,关于我的光荣事迹不得不说。我小学的时候,父母允许我去看各种健康有益的书,我毫不犹豫地开始了我的读书经历.上初中了,学习压力加大,学习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所以读书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珍惜读书的时间。我把课余不用复习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很快我完成了自己指定的读书目标。这个时候我喜欢的作家蔡骏又出了他的另外一本书《旋转门》,这本书从开头就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止不住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平时又没有时间去看啊!于是我靠着我还不算太笨的头脑,想了一个方法,自己买了一只手电筒,到了晚上拉灯睡觉的时候我便偷偷拿出了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来,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起来,还不时地轻轻地探出头来,打望周围是不是有人来了。半个小时过去,我已经热得满头大汗,哎只好半途而废了。最后落个又没看好又累得满头大汗的地步。 那么读书就没有快乐了吗?非也!读书给我的快乐远远超过了苦, 书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对经过人生的沉思后精心筛滤过的自我陈述,所以经常的读书是一种走捷径的完成思想成熟的方式。 当我阅读时,我抛开一切的烦恼,悄然的被作者带入到一个全新的文化境界里自由漫步。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好像在与一位长者展开了平静深远的交谈,驰骋古今、横跨时空与地域。长者充满智慧且言语坦诚,他的思想会慢慢溶入到我的心灵深处,字字扣击着我那曾经幼稚的灵魂。我对世界万物的着眼角度开始发生变化,我学会用心去体会人生的真正含义,能够快乐积极的对待生活,学会欣赏美并去创造美。 一生不爱读书的人就像是一个个囚徒,他们囚禁在自我和无知的牢笼里,他们会经常的抱怨:“生活淡而无味,工作周而复始。”他们一定无法感到快乐,因为他们把自己套在一成不变的生活程序里,更多的关注于利益和得失,不仅对于外界的精彩无知无觉,而且忽视了生活中的点滴快乐,这种损失是非常可怕的。古人曾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这就是真实的写照吧。 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毕定不致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在读书的道路上要去不断地寻找快乐,必然会遇到很多的苦,但是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真正体会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从小我爱书,,所以“买书”这个词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睡觉前我正在缠着妈妈讲故事。突然,爸爸推门走进来,把一套《西游记》的连环画举到我面前。那套《西游记》是崭新的,散发着一股清新的油墨味儿!不用说,我央求妈妈等一会儿再睡觉,屏住呼吸翻动起书页。实际,那一夜我都没怎么睡好,因为,这是归我自己所有的第一套书!爱书之心给我快乐。 小时候爸爸、妈妈替我买书,虽然带给我的欢乐是巨大的,可唯一遗憾就是爸爸、妈妈买什么,我就得看什么,自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直到小学四年级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 四年级放暑假的一天晚上,爸爸和妈妈好像在商量什么和我有关的事情,我仔细一听,原来爸爸星期天要去书市。“妈,你让我爸带我去吧!”我赶紧对妈妈大声地喊。妈妈想了想,然后对爸爸说:“要不,星期天你就带孩子去吧!”从那晚之后,我就天天盼着快点到星期天。可谁知星期六我却开始发烧,而且夜里还吐了三次,难受得我就象到了地狱一样,一夜睡不好。第二天一早,我隐约听见妈妈在门口跟爸爸说:“趁着孩子没醒呢,你赶紧走吧!”我赶紧溜了床,跑到门口:“爸爸,你带我去吧,我没事。”爸爸十分的反对,妈妈也反对我去书市,妈妈说:“你今天不能去,等下次没有病的时候再去。”“不,我就想这次去,爸,你带我去吧,你带我去吧。”也许是我的死磨硬泡起了作用,爸爸只好说:“行行行,带你去带你去,不过你得先把药吃了。” 路上,我不停地想像着书市上的情景,也许那有许多许多的书,可以随便看,我要能拥有世界上所有的书该多好呀。大约一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书市,啊!里面的书摊可真多呀。爸爸给了我20块钱,让我自己去买我自己喜欢的书。我头一次可以自己买书了,我在这个书摊前看看,又在那个书摊前翻翻。可总是拿起这本也想要,瞧瞧那本也不错。总拿不定主意。虽然我第一次自己买书一分钱没花,一本书没买,可是我的病却奇迹般地好了。 爱书之心能够治病! 从那次去书市以后,我便开始注意每一次书市,只要有书市,就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去。慢慢地也能够自己挑书、买书了。在书市上,我不仅可以买到比平时便宜的书,也能够了解到图书发展的新动向。我第一次一个人买书是2001年书市。早在书市开始前一个月,我就知道这届书市将是历年来就大的一次书市,爸爸、妈妈那段时间很忙,答应我可以一个人去买书。我以为这个书市还在工体停车场,便打算骑车去转一转。谁知,今年由于种种原因,本届书市将改在地坛公园。 这下我可麻烦了,我家住南城,离地坛太远,我骑车的技术爸爸认定属于不及格之列,而且地坛那边的路面交通也确实拥挤,骑车去看来不可能,只能坐车,这对别人可能算不了什么,可对我却极不幸。我这人严重晕车。骑车带人违反交通规则,妈妈就买了一辆带兜的小三轮。学校活动我特爱参加,可最怵的就是学校春游。学校春游没有让家长用小三轮带的,必须坐汽车,可我上汽车如同上刑场一般。恨不得能把五脏六腹一块吐出来。大家为我晕车出谋划策。晕车灵我吃过,还天旋地转。太阳穴的蜂油精、清凉油我涂过,但我仍旧头重脚轻。表弟告诉我,用橡皮膏捂住肚脐眼儿能治晕车。我到商店买来橡皮膏,上车前跑进厕所把橡皮膏贴好,可车一动我还得马上找塑料袋。特别让我为难的,去地坛书市不光坐汽车,如果坐地铁更方便,可我坐地铁背不住就会死掉! 朋友,你们猜,我这回到底去没去书市。对,有的朋友看到猜对了,我当然要去了。我是走去的!爱书之心绝对能锻炼人的毅力。 我爱书,义无反顾 ! 我与读书的故事 我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小书虫”,说起读书来,我的话就多了。 小时候,爸爸总在睡前给我念故事。可是,他常常到了他觉得困了时,就把一整页密密麻麻的故事“浓缩”成一句或者两句。我十分不高兴,就让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可妈妈经常干家务干到夜深,她还没讲故事,我已经呼呼地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读一些注音读物,如果在没有注音的读物里,我遇到了不懂的字我就读它的一半或者它的形近字。有一次,我觉得一个叫“玫瑰小姐”的故事很好听,就读给爸爸听,我读起来:“‘什么’‘鬼’小姐。从前,……“我刚读完题目,爸爸就笑得前仰后合。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概到了一二年级吧,我渐渐学会了查字典。一口气读完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一次,我在吃烤面包时,说:“今天我烤面包,明天我做酒,后天王后孩子到我手,我姓卢萨卡江东多幅锣鼓里根,这样的姓最少有!” 到了三四年级,我已经在语文课本中读了不少科幻故事,如:《院子里的悄悄话》、《纸奶奶过生日》、《万能胶水发明记》等。我不再仅仅向往童话世界,我渐渐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等科普书籍,成了现代科技课上的活跃分子。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比如说人不能有妒忌心,对每一个生命都要赋予爱,人不能记仇等。 我喜欢读书,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与书的故事 中关村三小 王淅白 早晨,阳光洒进屋里,温暖的抚摸我书房的一方天地。不经意地一看,一本陈旧的《格林童话》却唤醒了我一年级时那陈旧的回忆…… 那时,我与同龄人一样,喜欢每天听故事入睡,殊不知,我与书籍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寒假的一天中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好奇地翻著书中厚厚的一摞东西。突然,我眼睛一亮,找到了一件珍宝——《格林童话》。我十分爱看,竟捧着它半个多钟头! 突然,钥匙打开锁的声音使我一惊,啊!妈妈回来了!我急中生智,连忙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妈妈进了卧室,让我睡午觉。 我不情愿地躺进被子里,脑子中却酝酿出了一个秘密计划。 我蒙头便“睡”但耳朵却仔细地听着妈妈的动静。不一会儿,妈妈见我似乎已经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我的窃读活动正式开始。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虽沉浸在书里,可仍十分担心的四处张望,突然,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我一惊,乱了方寸。我把书往枕头底下一塞,可是太引人注意。怎么办,怎么办……随着门一点点打开我心里也越来越没底。我急忙把书放在被子里,灵机一动,伸一个懒腰,好像刚刚醒。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哈欠,径直走出门,直奔厕所。我把门一甩,松了一大口气。啊!有惊无险!我假装放了放水,走出门时不忘提醒妈妈:“不能打扰我,我真的‘累了’!”说罢,我便继续看我的书。故事中的惊险情节时时刻刻吸引着我,而那亲人的离别又让我黯然神伤。我时而欢喜,时而担忧。不经意间,竟笑出声来!“啊!”我连忙捂住自己的嘴。怎么办?怎么办?我手脚不停的哆嗦,上下牙也打起架来。此时,似乎有千万只眼睛盯着我,摇摇头,隐隐约约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这个王淅白,做梦都这么开心!”我大喜,又逃过了一难!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一个半小时了。我也真的累了,躺在床上甜甜蜜蜜的进入了梦乡。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窃读的紧张令我难忘,窃读的快乐令我回味!······································ 说行天下:小说网站上千个,总有一个适合您。 说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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