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热传媒体证实说6月2日在四川乐山一地挖出巨型千年古木,当地工作人员称,确有此事,目前该乌木已移交给县政府处置。
当地自然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称,政府部门会按照正规程序研究后在进行处置。
根据《民法典》(文物保护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其中包括私人宅基地下出土的文物。因此,农民建房从地下挖出来的古董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要立即报告有关文物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必须如实上交国家。领有关部门评估研究后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川曾多次发现乌木,早在2016年和2014年就曾有当地居民在河滩菜地发现过大型乌木,后经有关部门鉴定研究后给予发现挖掘者6000元现金作为奖励。
四川劳动镇挖出一巨型乌木,多方紧急介入,巨型乌木的价值几何?
在四川劳动镇境内挖出了一根巨型的乌木,导致多方部门紧急介入,这块乌木也被政府部门运走。政府部门将会按照正规的程序研究之后,再对该乌木进行处置。巨型乌木的价值是不可估计的,万年巨根,价值不菲。巨型乌木的价值是很高的,可能值数千万或者是数亿。在往年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最后都会上交给国家。
乌木的后续用途与流向不得而知,人们知道乌木有着天价,而且不容易腐烂碳化,它的实际价值是很高的。乌木被称之为阴沉木,有着东方神木之美称。在地震的时候或者是洪水泥石流,这些地上植物生物会埋入河床底部,在缺氧与细菌等微生物作用下,经过千年,甚至是上万年炭化过程而形成乌木。巨型乌木的价值连城,由于树木是国家资源,是不可以占为己有的。
即使挖出了乌木,也要上交给国家。为了防止人类盗挖乌木,偷运乌木,相关部门也对私挖乌木的做法进行了干预和介入,也成立了专项的治理小组。曾经有一位男子在河床当中挖到了一根乌木,他觉得乌木是自己发现的,又是自己请挖掘机来挖的,乌木应该归自己所有。但是林业局知道了此事之后,就前来劝说他要将这颗乌木上交国家。
这位男子觉得是自己挖的乌木,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他拒绝上交国家。这件事情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在法学界也引起了讨论。正常来说,乌木属于无主物,应该适用于先占规则,谁先占得它就应该归谁所有。现在法律在慢慢的完善,对于此类事件的结论也有定夺。中国人向来很勤劳,善于利用自然的资源创造财富,营造美好舒适的生存环境。
四川建筑工人挖出千年“乌木”,上交国家,乌木的作用有哪些?
乌木的作用是非常多的,是一种非常罕见的木材,这也是一种国家保护的植物,有非常好的收藏价值,味道非常的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