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是个左撇子,习惯写“反字”,这种字一般人只有用镜子反照才能看的懂,他从小就不敬畏权威,喜欢用实验的方式认识自然,认识世界,有些实验是在大脑里完成的,有的通过绘画,有的用实物来验证。童年时他对鸟类飞行着迷,他通过敏锐的观察,日后发明了许多和飞行有关的机器。
达.芬奇二十岁时在老师韦罗基奥的作坊正式成为一名画家,他的水平远远超过了自己的老师,创作了《天使报喜》《持康乃謦的圣母》等名画,他是个完美主义者,对自己不满意的画,即使超期也不愿交货,像《博士来拜》就没有完成,即使这样也足以让这幅画声名远扬。
三十岁后,他从佛罗伦萨到了米兰,参与设计了米兰大教堂的塔楼,骑士记念碑,还自行设计了许多乐器。出于对机械研究的兴趣,他发现了动力与摩擦之间的关系,比牛顿更早用机械论看待这个世界,他尤其对图形变换、黄金比例分割特别感兴趣,这些数学知识奠定了他此后绘画的基础。
三十五岁后,他开始致力于解剖学,他在笔记中强调:“画家有必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解剖学家,这样才能勾画出裸露的身躯,才能了解肌腱、骨骼、肌肉和神经。”他通过解剖眼球,进入到光学研究的领域,他对光线、色彩、阴影的研究,远远超过绘画所需,此时他的画作更趋完美,像《岩间圣母》《抱银鼠的女子》《最后的晚餐》等。
从1503年他开始创作《蒙娜丽莎》,几乎终其一生才完成这一画作,在作品中他运用了阴影、透视、地质学等各种知识,所以足让此画青史留名,后期他还受命建造了桥梁、水利工程,还有一些武器装备。
达.芬奇是数学里最先运用加减乘除符号的,他设计的变速箱与现在的同理,他许多奇思构想都在那7200页笔记中,估计遗失的就更多了,虽然大部分知识都未付诸实用,但这求知的过程让他的人生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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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是个超前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