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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十大奇闻怪事
江苏十大奇闻怪事
李方膺(1695~1755),中国清代诗画家,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等,通州(今江苏南通)人。寓居金陵借园,自号借园主人,为“扬州八怪”之一。
人物生平出身官宦之家,曾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为官时"有惠政,人德之",后因遭诬告被罢官,去官后寓南京借园,自号借园主人,常往来扬州卖画。与李鱓、金农、郑燮等往来,工诗文书画,擅梅、兰、竹、菊、松、鱼等,注重师法传统和师法造化,能自成一格,其画笔法苍劲老厚,剪裁简洁,不拘形似,活泼生动。有《风竹图》、《游鱼图》、《墨梅图》等传世。著《梅花楼诗钞》。善画松、竹、兰、菊、梅、杂花及虫鱼,也能人物、山水,尤精画梅。作品纵横豪放、墨气淋漓,粗头乱服 ,不拘绳墨,意在青藤、白阳、竹憨之间。画梅以瘦硬见称,老干新枝 ,欹侧蟠曲。用间印有〖梅花手段〗,著名的题画梅诗有〖不逢摧折不离奇〗之句。还喜欢画狂风中的松竹。工书。能诗,后人辑有《梅花楼诗草》,仅二十六首,多数散见于画上。
雍正六年(1728)雍正帝为更新吏治,实行全国荐才,李方膺以“贤良方正”受到举荐。次年,李玉鋐到京城述职,三十四岁的李方膺随父进京。觐见时,雍正皇帝怜悯李玉鋐年老,问:有儿子和你一同来么?”对曰:“第四子方膺同来。”问:“何职,且胜官否?”对曰:“生员也,性赣,不宜官。”雍正笑曰:“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即召见,特旨交主管河南、山东的河东总督田文镜委派为沿海知县。
雍正八年(1730)李方膺任山东乐安知县。当年夏秋之际,乐安大水成灾,万家漂橹,情势紧迫。李方膺未得上司批准,开仓赈济,下令动用库存皇粮一千二百石,以工代赈,募民筑堤,缓解了灾情。但随即因私开官仓被青州府弹劾。总督田文镜未予置理,反而称赞李方膺胆识过人,有功于民。灾后,经实地考察,李方膺写下《小清河议》、《民瘼要览》、《山东水利管窥》等著作。雍正十年(1732)因功升任莒州知州。雍正十二年(1734)他奉调返任乐安知县,同年冬改任兰山知县。
小清河
雍正十三年(1735)他因反对新任总督王文俊的垦荒令,上书直陈弊端,触怒上司,被罢官入狱,成为当时震惊朝野的“兰山冤案”。民哗然曰:“公为民故获罪,请环流视狱”,兰山、莒州一带农民成群结队,自带鸡黍米酒前往青州监狱探视。狱吏不许见,老百姓就把带来的钱物、食品往监狱的高墙里扔,留下的酒坛子把监狱的大门和甬道都堵住了。这场冤狱,一拖三年。直到清乾隆元年(1736),乾隆追究起开垦失策忧民之事,罢王士俊,才得平反。那天二鼓,文书传到青州,当夜李方膺就被释放。 李方膺入都觐见,立候在军机房丹墀西槐树下,大学士朱轼指给诸王大臣说:这就是劝阻开垦的知县李兰山也。那些欲见而挤不上前的人,以手加额远望着说:就是那个瘦而长,眼睛很有神的那位吗?少宗伯赵国麟和李方膺的父亲是同年进士,握着李方膺的手说:“李贡南有子矣” 。觐见后,调安徽以知县任用,李方膺请假回乡奉养老母而不就任。
乾隆四年(1739)后,李方膺父母相继去世,在家服丧六年。守制期满,受命任安徽潜山县令,权知滁州府,不久调任合肥县令。这时又逢饥荒,李方膺按过去做法,自订救灾措施,且不肯“孝敬”上司,遭嫉恨,太守加之莫须有的“贪赃枉法”罪名,罢官。前后做县令二十年,竟三次为太守所陷,李方膺感慨万千地说:两汉吏治,太守成之;后世吏治,太守坏之。
李方膺罢官后在南京寄居金陵(南京)项氏借园,自号借园主人,常往来扬州卖画以资衣食,他在晚年有诗说:“我是无田常乞米,梅园终日卖梅花”,画上也常钤“换米糊口”之印。与居住在南京的大诗人袁枚和篆刻家沈凤过从甚密,时常联袂出游,时人称之为“三仙出洞”。
项氏借园
在南京,李方膺还结识了篆刻家丁敬。丁敬傲岸不群,当时千金难得其一印,但李方膺却得到过丁敬刻赠的好几方印。有人觉得很奇怪,丁敬自己在《印跋》言明: 通州李方膺晴江,工画梅,傲岸不羁。罢官寓金陵项氏园,日与沈补萝、袁子才游……予爱其诗,为作数印寄之,聊赠一枝春意。
乾隆十九年(1754),在南京卖画五个年头的李方膺因身体不适回乡。病重时,曾勉力致书袁枚:“方膺归两日,病笃矣!今将出身本末及事状呈子才阁下。方膺生而无闻,借子之文光于幽宫可乎!九月二日拜白”。这是托袁枚为己写墓铭。待到袁枚收到这封绝笔,李方膺已离世多日了。据送信人说:此“此吾主死之前一日,命元扶起,力疾书也”。也即清乾隆甲戌(1754)的九月三日,这年他59岁,得的是“噎疾”(食道癌),医者曰:“此怀奇负气,郁而不舒之故,非药所能平也”。临终前,他在自己的棺木上写下一生的遗憾:“吾死不足惜,吾惜吾手!”
李方膺善画松、竹、兰、菊、梅、杂花及虫 鱼,也能人物、山水,尤精画梅。作品纵横豪放、墨气淋漓,粗头乱服,不拘绳墨,意在青藤、白阳、竹憨之间。画梅以瘦硬见称,老干新枝,欹侧蟠曲,著名的题画梅诗有“不逢摧折不离奇”之句。还喜欢画狂风中的松竹。工书,能诗,后人辑有《梅花楼诗草》,仅二十六首,多数散见于画上。传世画作为《风竹图》、《游鱼图》等等。
其父李玉鋐其父李玉鋐,与于成龙同为康熙年间的官员。
李玉鋐字贡南,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由兵部郎升迁为楚雄知府。他把豪强劣绅掠夺的民田7000余亩,判还给老百姓。后升福建粮驿道台,迁福建按察使。李玉鋐对“盗众”不采取剿杀之策,而是“屏兵卫,入山剀论(即好好说服),得首恶三人,余悉全活”。他年老归通州,“囊无余财”,只带了只大箱子,里面全是蜡烛烧完了的烛根。他聚集了儿孙辈说:“我在福建做官,夜里处理民间断案文牍,往往怜悯得流下泪来。遇到可以存活的,就用烛跋(即烛根)记个数。现在带回家来给你们留看,你们要好好保存,不要以为我带回来的箱子全是满满的金银财宝呀!”他对公款分文不入私囊,洁身自好,皇帝因此而赐食品、貂皮、锦缎于他。
据《一经堂笔记》记载,李玉鋐在福建做臬台(司法官吏)时,半年不到即断狱一千多。“日勤案牍,夜则秉烛,至漏三下(即到午夜)。”其时有一侍童在旁,他公事办完,饮一杯酒,吃两个鸡蛋,才去睡觉。有一夜,有疑狱没有判完,来不及饮食,而侍童却睡去。李玉鋐看见一只老鼠把鸡蛋衔走了。不一会李见侍童醒来,就故意板起面孔询问童子,说少的鸡蛋是他偷吃的,不承认就要杖责他,结果童子为了逃避杖打就承认了。于是李玉鋐更加对拷问这种断狱手段产生了质疑。久而久之,李玉鋐对此越发不满意,但又无可奈何,加之年老就请求回归故里了。由此看来,说南通有个廉吏李玉鋐是不会错的。
李玉鋐对此笔神敬若天神,里里外外大小事端皆请教笔神而后行,均十分灵验如意。他所在的圈子里的擅书法之人,读李的文章,都赞他的笔意(实为他模仿的笔神之笔意)酷似钱吉士。
钱吉士为前朝(明朝)翰林钱熹。李私问笔神是否为钱吉士,笔神回答:“是也”。此后,附近人来扶乩,多称笔神为“钱先生”。笔神从不署姓名。只落款"蔼蔼道人”。
对于李玉鋐中举中进士,笔神可谓居功至伟。后来官任按察使了笔神协助他断案,也是无案不破。因此百姓把李玉鋐看做神明了。李玉鋐告老还乡后,笔神依然跟着他。
一日,李玉鋐有事外出,其晚辈对笔神不够恭敬,笔神一怒之下留书一封后告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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