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作‘贞洁鉴定’。”前日,大足县北禅村二社这一古怪规定吓得5名未婚打工妹不知所措。
22岁的谭书英是大足县北禅村二社村民,3年前外出打工。最近,村里的土地被征用,家里十万火急催她返乡。“回来后,村社干部要求我先去作处女鉴定,否则不能参与分钱。”她说。而她的母亲廖方英告诉记者,半个月前,社长罗文华曾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就土地补偿金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有人提出,村里外出打工的女娃儿可能都耍了朋友,不应该参与此次分钱。罗文华就要求谭书英等5名女青年回来鉴定贞洁,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她们是否享受分钱待遇。
谭书英觉得这个规定很荒唐,“凭啥要鉴定我是不是处女?况且我至今是单身,耍不耍朋友也是我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母亲对此很气愤,姑娘家名声要紧,把女儿是不是处女拿到大会上讨论太丢人。谭母还认为,就为了分4000多元,女儿大老远从北京赶回来,还要遭遇别人白眼,太不值。
同村未婚女青年谭玉芳在县城服装店打工,也接到了定于本周一去鉴定的通知。她的父亲、59岁的谭昌定称,村社干部说他女儿满了25岁早该嫁人了,因此也被要求鉴定贞洁。
前日下午,记者找到北禅村二社社长罗文华求证“贞洁鉴定”一事。48岁的罗文华承认,社里的确开会研究过对社里20岁以上未婚打工妹进行贞洁鉴定,包括谭书英在内共有5人。“主要是有的社员怀疑她们出去嫁了人,没回来下户口,继续赖在社里享受福利。”按计划,他准备委托妇女干部带这5名女子去计生指导站体检,“凡是经检查仍是处女的,该分的钱一分不少,社里还要支付其往返路费;一旦检查出不是处女的,社里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罗文华透露,全社共有286人,此次鉴定不针对外出读书的女娃儿,鉴定结果将在全体社员大会上进行宣布,由社员表决。他还强调,照村里的“村规民约”,女子嫁人后一律不得享受村社的福利。
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颜强昨日表示,北禅村二社提出的“贞洁鉴定”是非法的,应该立即纠正;部分村社的“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也有抵触,他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严格依法办事。
律师说法
周永强律师认为,农村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属于集体共有,每个村民都有权享有土地征用后获得的补偿金,这与当事人是否处女、是否结婚并无逻辑关系,此类鉴定纯属荒唐。而且他们将女青年是否处女的信息当众公布,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周律师解释,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只针对个人而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公民对这些信息、活动、领域,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让他人知晓,他人无权将这类信息公布于公众场合,使公众知晓。如果已经构成侵权事实,侵权方应该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恢复被侵权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