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岁的宋某是本市朝阳区人,他曾经是一个出租车司机,精神一直都很正常。去年8月,他突然精神出现异常,见人就说很多人要杀他。家人立即将他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但情况并不乐观。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及宋某的交代,2005年4月11日上午10点多,宋某一个人在家,忽然喊饿了,他就打电话让在别处居住的母亲邹某过来做饭。当邹某准备给他做饭时,宋某忽然觉得自己的母亲像个鬼,于是就说了出来。邹某一听就知道儿子又不正常了,转身准备回家。谁知,宋某突然像疯了一样,拽住母亲就是一顿乱打。最后,宋某用手击打、挤压邹某的面部、胸腹部,致其胸骨骨折、肋骨骨折、心脏破裂、肝脏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当邹某倒下后,宋某甚至将自己的棉坎肩盖在了母亲的脸上,然后出了家门。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一份精神病司法鉴定书,确认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公诉机关认为,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希望法院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宋某没有否认,对于母亲的死,他冷静地表示:“我当时犯病,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走进法庭时,他的一只脚就没有穿鞋,而是将鞋拎在手上。对于法官提问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他多以“我不知道”回答。当法官问他是男是女时,他就不说话了。在整个庭审中,宋某的行为显得颇为不正常,一会儿嘿嘿地笑了,一会儿就忽然沉默了,对法庭的讯问置之不理。他坐在椅子上也不老实,总是动手抠抠脚、挠挠胳膊,后来甚至跟法官要烟抽。
当法官问:“辛辛苦苦把你养大的母亲被你打死了,你却说你不知道?1宋某轻松地说:“当时我犯病,不清楚这事。”最后,他甚至厌烦了公诉人、法官、律师的讯问,忽然冒出一句:“你爱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我听天由命1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