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法律对“安乐死”的规定相对宽松。根据瑞士有关法律规定,只要不以获利为目的,医生协助一个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结束生命是合法的。但前提是绝症患者的肉体和精神都经受着难以忍受的折磨,而且他在做出有关请人帮助自杀的决定时必须神志清醒。
有了这方面的宽松条款,瑞士人路德维希·米内利在1998年前创办了一个“贵人俱乐部”,下设一家“自杀诊所”,帮助那些绝症患者早日解脱痛苦。由于它是瑞士惟一一家接待外国“顾客”的诊所,因此每年都有不少欧洲其他国家的人以旅游的名义来到瑞士,成为“自杀诊所”的顾客。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50多名“特殊旅游者”实现了“赴死心愿”,其中42人是英国人。
刚刚死亡第42个英国人是一身患脑部绝症的英国退休女医生安·特纳。今年1月24日,在她67岁生日前一天,她在该诊所吞下致命剂量的麻醉剂后,安静地离开人世。在前往瑞士前,她邀请了英国广播公司和英国PA通讯社的记者同行,并留下了临终前的珍贵录像。
不过令人吃惊的是,这个“自杀诊所”并没有完全在瑞士法律关于“安乐死”的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它竟然曾协助多名名未患绝症或神志不清的病人走上了不归路。2003年6月,一名多年患有的阿耳茨海默氏病(即早老性痴呆症) 的76岁法国老人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苏黎世这家“自杀诊所”接受“治疗”。几天后,该诊所一名护士拿来一杯据说溶有巴比妥类镇静剂的饮料让老人服下,老人喝下后不久就昏睡过去,再也没有醒来。同年,一对名为罗伯特和珍妮弗的英国夫妇也来到这里。男的患了癫痫病(俗称羊角风),女的得的是糖尿病,两人都只能坐在轮椅里生活。他们也在“自杀诊所”里走上了绝路。
面对国内外媒体的指责,“自杀诊所”的创立人路德维希·米内利不以为然。他辩解说,他们只不过是给那些没有治愈希望的病人提供“宝贵的帮助”,并没有违背法律。他认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也像正常人一样有选择死亡的权利,所以他“从不对顾客说‘不’”。他现在的计划是把“自杀诊所”经营成连锁店,满足“市场需求”。(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