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持有国家颁发的鸠枚
河北省博物院《大汉绝唱——— 满城汉墓》陈列中,展有一件铜鸠首杖。顾名思义,所谓“鸠首杖”就是扶手为一只鸠鸟的手杖;“鸠杖首”就是“鸠杖”之“首”。满城汉墓出土的这件鸠杖首为青铜质地,造型简洁,立体感极强。鸠鸟嘴巴紧闭,上下尖啄部相合,凸起的双眼炯炯有神,似在翘首昂视,望之颇有威仪。在古代,鸠首杖为尊老敬老之物,汉代更是以拥有皇帝所赐的鸠杖为荣,故鸠首杖又称“王杖”。
据《礼记·王制》记载,汉代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持有国家颁发的鸠枚,可以享受特别优待:出入官府衙门,不受限制;行走王土,食宿均有照应;做小本营生,一律免税务;且身份地位受国家保护,有胆敢欺凌拄鸠杖老人者,以蔑视皇帝罪论处,严重者处以死刑等等。可见,古代的鸠杖就是老人受优待的“老人证”。
汉朝最让老人有尊严、觉得幸福的地方,应该是发放“老年证”。当然,这种老年证不是今天这样的小本子,而是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
关于以鸠饰杖首的来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一是鸠是“不噎之鸟”,用鸠鸟作饰物,寓意“老人不噎”,古语“鸠鸟熙春”就有祝福老人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之意;二是相传楚汉战争中,高祖刘邦曾于兵败之际,被项羽军队紧追不舍之时,藏身林木,因鸠鸟啼鸣避护而得以脱险,
得天下后,刘邦给鸠鸟很高的礼遇;三是东汉学者应劭根据《周礼》中罗氏“献鸠养老”的记载,认为“汉无罗氏,故作鸠杖以扶老。”其实,考古发现证明,早在距今3500年前的青海湟源卡约文化遗存中就发现青铜鸠杖。所以,鸠首杖最初应为远古时期原始部落的权杖,与远古先民的鸟图腾崇拜有着密切关系。后来,随着社会的演变与文化发展,鸠首杖的权杖功能逐渐淡化,帮助老人行走的功能逐渐凸显,鸠首杖尊老敬老的象征意义逐渐衍生。
王杖制度在汉高祖刘邦统治时就已实行。根据《续汉书·礼仪志》“仲秋八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的记载,汉代一般是在八月授予老人王杖。八月赐杖的缘由是“诸物老成,故顺其时气助养育之也”。另外,在“八月赐杖”之前,地方政府要对本郡的老年人口进行统计,由此上报老年人口数。关于这一点,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几乎各地方政府在统计老年人数时都有做假行为,皇帝却对此持以默许态度。这其中原因倒也不难理解:一方面,高龄人口的虚增,并不影响国家的赋税与徭役;另一方面,社会上多有高寿者,不仅表明皇帝圣明、地方官吏政绩卓著,更是国祚长久的吉兆。民间给老人做寿时,有“坐看溪云忘岁月,笑扶鸠杖话桑麻”的寿联。
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出台了相应的法规。1959年至1981年,从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先后出土了8根王杖(鸠杖),还随之出土了《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
《王杖诏令册》全文近600字,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有学者称其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其中有一项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
鸠首杖礼制一直延续到了明清。大清乾隆皇帝八旬寿诞时,有大臣给乾隆皇帝献的寿联这样写道:“鸠杖作朋春宴饫,莺衣呈舞嘏词新”。